关于企业申请办理黑山海关监管仓库相关程序
一、黑山海关监管仓库
根据黑山海关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可向黑山海关提出申请,在公司内部设立海关监管仓库。货物进入仓库再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无需缴纳关税;如进入关境,则须缴纳关税。据了解,目前已有数百家企业内部设立海关监管仓库,仅波德戈里察市就有约180家。
二、申请企业
所有在黑山中央商业实体注册机构注册的公司,包括外资公司,可以向黑山海关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由黑山中央商业实体注册机构颁发的公司注册证书;
(二)设立仓库的经济合理性报告;
(三)仓库场地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四)仓库平面图和技术说明;
(五)有关部门出具的具备货物存储特殊条件证明(如货物需特殊存储);
(六)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技术声明;
(七)若货物需特殊监管(如液体或气体等),申请人具备满足海关特殊监管要求能力证明文件并配备相应检测设备(如体积测量仪、计重仪等);
(八)确保货物不被擅自处理的仓库安全措施说明;
(九)其他证明材料。
四、审核程序
黑山海关办公室负责受理并审核海关监管仓库申请,重要事项报上级机构复核后,做出是否许可决定。黑山海关机构设总署—分署—办公室三级,总署位于首都波德戈里察,4个分署位于波德戈里察、巴尔、科托尔和比耶洛波列,分署在各地设办公室,分别有11个、6个、11个、12个。
五、审批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报上级机构复核时间不计算在内。
六、办理要求
申请企业需通过海关业务代理公司提交申请,相关公司名单可在黑山经济商会官网查询。